安徽省提前下达1.4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政策解读 日期: 2026-03-28 07:00 栏目:大气 浏览: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计1.4亿元,包含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预拨资金、监测能力建设经费、大气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任务经费等。 标签: 上一篇:河北省排污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攻略 下一篇:京津冀及周边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全攻略 相关推荐 生态环境部印发集成电路制造等四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家库名单(2023年版)公布!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 国务院关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